7月2日上午消息,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,苹果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。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表示,和解金额未达预期,但这是一个现实的选择。
谢湘辉表示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和解过程中起到了主导作用,虽然和解金额没有达到预期,但是深圳唯冠来说,这是一个现实的选择。
谢湘辉透露,深圳唯冠原本希望和解金额可以解决所有债权人的债务。此前,据他透露,深圳唯冠的所有负债约为4亿美元。
谢湘辉表示,由于深圳唯冠的债权人很多,压力也很大,如果不能达成和解的话,将会面临很多变数,比如破产等等。
深圳唯冠创始人杨荣山今天接受新浪科技连线时表示,“调解受到很多因素影响,但公司接受这一和解金额。”
苹果与深圳唯冠有关iPad在华商标归属权的问题始于2010年6月,当时苹果公司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唯冠,要求确认其为iPad商标专用权人。
苹果认为,2009年公司通过英国IP公司从唯冠方面购买了在欧盟、中国、新加坡等7个国家和地区的10项iPad商标权,但是唯冠方面现在拒绝履行涉及有关中国商标权的协议。
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1年2月23日、8月21日、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后,于2011年12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:驳回苹果公司的诉讼请求。随后,苹果公司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。
2月29日,广东高院公开审理了此案,但是当庭未宣判。随后,在广东高院的主持下,双方开始接受调解。
此前,苹果还曾向汉王科技(002362)支付365万美元(折合人民币约2490万元)和解金,以获得汉王科技在世界任何地方申请或注册的所有和任何与“iPhone”相关商标。